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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-18期】官宣!个人房产将要开征房地产税!国家刚宣布!
分类:行业资讯点击量:380发布时间:2022-01-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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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2021.12.18 又是分享的一天-

刚刚,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审议结果:赞成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,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!


01

房地产税试点来了!

涉及每个人


近日,中国人大网连发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。

一份文件是,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: 

划重点:

1、为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以积极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,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。

2、有的常委委员提出,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,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、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,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、适用税率、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,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、及时调整完善,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,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,建议采纳这一意见,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、第三条。

3、有的常委委员提出,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,但何时起算不清楚,建议明确。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,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: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,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。

另一份文件是,财政部部长刘坤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:

在总结上海市、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,结合新形势新情况,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。

划重点!!!

1、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

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,土地使用权人、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。

考虑到多方面因素,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。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》执行,征税范围、计税依据、税率、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,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,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。

2、在试点程序上,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,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

3、试点地区

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,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,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。

4、试点期限:试点期限为五年,条件成熟时,及时制定法律。

从两个刚发的文件可以看出,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,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。简言之,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,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,对企业的影响不大。

有人开始疑问了,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不是在上海、重庆等地试点征收很多年了吗?跟这个房地产税有啥不同?怎么又开始试点了?


02

房地产税与房产税

有啥不同?


房地产税比房产税范围更广:

而房产税只是针对房地产税的一个分支,征收对象只是房产,所以说房产税是包含在房地产税之内的。

也就是说,试点地区对个人房地产不仅征收房产税,还可能会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耕地占用税等。


03

房地产税率会是多少?



04

房地产税其他热点问题答疑


1、为什么要开征“房地产税”?

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,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,是必要的。

2、哪些房子需要缴纳“房地产税”? 

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。

3、按照什么基准来交税? 

按照评估值来征税。 

4、会有减免吗? 

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,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,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、低收入家庭、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。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,水平不一样,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。(也就是说,中国也会有减免和优惠) 

5、政府收取房地产税,主要用于什么? 

这个税属于地方税,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。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、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。 

6、中国的房地产税,会跟其他国家的完全一样吗? 

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。当然,我们是中国,中国有中国的国情,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,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。 

7、开征房地产税之后,房屋交易环节的税会降低吗? 

会的。开征房地产税之后,将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,还将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。


05

房产税减免税项目总结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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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说明】


图文 / 来源“财务第一教室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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